日前,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专有权属资源市场开发合作签约暨电影节徽标等征集启动仪式在浙江绍兴举行。
当天,组委会负责人对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徽标(LOGO)、主题语、主题歌歌词、吉祥物等公开征集活动作了说明,绍兴市文广局与北京宏德辉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影节专有权属资源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今年的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9月26日至29日之间在绍兴举行。主要活动包括电影节开幕式文艺晚会、第31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提名奖颁发仪式、第31届大众电影百花奖观众评委终评、电影节星光大道明星走秀、第31届大众电影百花奖颁奖典礼暨闭幕式及国产新片推介展映、港澳台影展、金鸡国际影展、当代中国电影高峰论坛等。
附:金鸡百花电影节启动标识征集具体要求
今年9月,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和绍兴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在绍兴举行。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本届电影节徽标(LOGO)、主题语、主题歌歌词、吉祥物。具体如下:
1.徽标(LOGO)。它是本届电影节的标识,要求图案构思新颖、富有电影节和绍兴的内涵。
2.主题语。原则上要求一句话构成,语言精炼,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性、艺术性和思想性。
3.主题歌歌词。要求体现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内涵,充分反映绍兴特色,融入绍兴文化,展示魅力绍兴,突出绍兴品牌。歌词长度原则上控制在100字以内。
4.吉祥物。要求构思独特、创意新颖、造型简洁、形象可爱,符合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的独特形象与内涵,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同并具备广泛的利用价值和商业开发价值,并根据本届电影节的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作品命名。
本次征集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4月20日,4月29日在电影节倒计时150天的活动中正式公布征集、评选结果。
本次征集作品请寄绍兴市文广局(绍兴市胜利西路113号新华书店7楼,邮编:312000),联系电话:0575—85086925,联系邮箱:390700532@qq.com。作品提交时请注明“电影节徽标(LOGO)征集”、“主题语征集”、“主题歌歌词征集”、“吉祥物征集”字样。其中电影节徽标(LOGO)征集”、“吉祥物征集”须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三份(用A4纸打印)及电子版本一份(注明所用软件名称、版本号),并附创意文字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将产生电影节徽标(LOGO)、主题歌歌词、吉祥物入围方案三个,主题语入围方案十个,再由此产生最终获选方案一个,并由电影节执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在媒体上进行通告。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我们将对其中电影节徽标(LOGO)、主题歌歌词、吉祥物入围方案奖励人民币2000元,录用方案奖励10000元;主题语分别入围方案500元,录用方案奖励3000元。上述奖励不重复。
本次征集的作品必须原创,设计方案享有完全的排他性的著作权,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道德规范,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获选方案被视为第21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组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组委会拥有该作品的著作版权和使用权,其直接及间接受益均与原作者无关。
第21届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